家住深圳市的王女士去年11月6日星期日下午接到某商业银行的提示短信,被告知自己两分钟前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1万元。信用卡在钱包里,钱包就在手边,怎么可能在两分钟前消费1万元?王女士感到十分诧异。
王女士随即拨打该行客服热线,工作人员告诉她,这1万元要在下一个周二才会划到商家账户,确认划账后,王女士可以报警。三天后,王女士再次致电该行客服,客服说我可能是在风险商户或者境外使用过这张卡,卡内数据被盗,所以被盗刷。王女士立即报警。
随后警方确认了刷卡地点是在江西芜州城郊区周大生珠宝店,一共被盗刷3次,金额分别为10000元、24007元、12000元,由于设置了限额,只有10000元被盗刷成功。
自确认信用卡被盗刷之日起,王女士和银行之间的拉锯战就展开了,从报警到提交相关手续给银行,此后银行又告知王女士,此事已转交该行风险部跟进,估计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一方面,王女士说自己不会还钱,为什么要受这冤枉气。另一方面,按照当前信用卡不设密码,银行就会承担部分责任的说法,王女士认为此事不是自己的责任,发卡银行应当负全责。
现在银行正在与我协商,要求我先还款,经查实的确是盗刷后,再谈赔付的事情。王女士认为,可以看出,不设密码的信用卡,在被盗刷以后,即便银行会承担相应责任,但其间责任认定的过程非常冗长。所以,建议大家的信用卡还是要设好密码。
此外,据业内人士介绍,从过去信用卡被盗刷的案例看,无论案件是否侦破,持卡人都很难完全没有经济损失。作为持卡人,如果由于未能尽到妥善保管义务、未能及时挂失等过失而致使被盗刷,通常都要自行承担三成至五成左右的损失。
但目前,过失责任的界定仍是难点,也是信用卡被盗刷后银行与持卡人双方纠纷难解的关键点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