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着信用卡里的钱不还,或者用POS机对信用卡进行套现,这些与信用卡有关的违法行为杭州公安机关正在全力打击。
6月13日,杭州警方介绍,从5月份开始,全市已发起了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有两类,一类是信用卡诈骗,还有一类是POS机套现的非法经营行为。
一个多月下来,杭州警方立案480余起,破案330余起,抓获涉嫌犯罪的嫌疑人320余名,涉及金额近1个亿。
为摆阔透支150余万面临10年徒刑
前段时间,杭州下城经侦大队就接到了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的报案,卢某已透支本、息合计50余万元,发卡行电话、挂号信多次催收,但一直没还。
经侦民警从银行的个人资料上发现,卢某是一家投资公司的董事长,年收入近百万余元。
可是,当民警赶到了这家公司所登记的写字楼时,这家公司早已人去楼空。虽然一楼大厅还挂着公司的牌子,但是写字楼所属的物业公司说,他们都走了半年了,连房租都没收到。
原来,卢某并不是什么公司的董事长。他是台州人,身边有许多朋友都发展得不错。他一直觉得自己和他们比起来有点落魄。
于是,卢某便想到了申请信用卡,除了建行外,他还有农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共七张信用卡。而办卡时的申请资料,他也是找中介搞定的。
有了卡之后,卢某经常出入高消费的场所,外人看来他似乎很有钱。但被抓获时,他的几张卡已透支154万余元。
办案民警说,有四种情况属于信用卡诈骗,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
而卢某的行为正是属于四种情况里的恶意透支行为。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20万元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5万-50万元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50万元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般来说,信用卡诈骗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一旦达到100万以上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了。因此,在警方看来,卢某将很有可能要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了。
信用卡业务员涉嫌非法套现2000万
4月11日,杭州石桥派出所民警,注意到了一位全身名牌的男子。
在民警的询问下,自称唐某的男子神色不定、言辞含糊,在其打开包找证件的时候,民警发现他包内有一沓信用卡,拿出来一看还不是他本人的。这引起了民警的警觉,赶往唐某的住处进行搜查。
在房间里,民警发现了60多张信用卡。
唐某,是银行委托的办卡公司的业务员,发现网上有不少人想用信用卡-套现。于是,唐某与同伙王某抓准了“商机”,注册了多家皮包公司,申领了20多台POS机,帮别人进行套现,每次收取2%的手续费。
自2011年1月1日以来,两人从事非法套现近2000万元,获利近40万元。
办案民警说,根据相关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可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其中,只要是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就可认定为情节严重;按照规定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民警还说,对于套现的持卡人来说,这种行为也会让自己处于高度负债的状态,陷入“以卡养卡”、“以债养债”的恶性循环,使得债务压力远远大于偿债能力,并最终陷入经济困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