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内黄县公安局人民路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刘某报警称,其支付宝花呗上被转走1.3万元,但他这段时间并没有通过花呗进行消费。
值班民警了解后得知,刘某从未将自己的支付密码告诉别人。不过,细心的民警查看刘某的手机后发现了端倪。在刘某的手机相册内,有一个可疑的支付宝收款码,民警核查后,证实1.3万元正是通过该收款码转移出去的。据刘某回忆,在钱被转走的时间段,他曾与一个自称张杰辉的“银行经理”联系过办理信用卡业务。而这个人以需要线上办理为理由,曾操作过他的手机。民警判断,这个自称张杰辉的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当日上午,办案民警经过缜密侦查,成功在内黄县城某宾馆将“张杰辉”抓获。经讯问,“张杰辉”供述了自己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办理信用卡、提升额度为名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经进一步深挖细查,民警发现其除了盗窃刘某账户外,近期还利用同样的手法对马某、赵某实施了盗窃,涉案金额共计两万余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杰辉”真实姓名为李某星,无业。其贪图享受,在没有正当经济收入的情况下,购买高档手机,做整容手术。为满足高消费需求,他多次采取同样的方法进行盗窃。11月15日,李某星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