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持信用卡总计透支本金1.1万余元。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缴未果,本利总计拖欠银行1.8万余元。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豫章派出所接到南昌某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报案,称2006年刘某办理该行一张信用卡后,至2010年5月刘某持该卡总计透支本金1.1万余元。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缴未果,本利总计拖欠银行1.8万余元。
接报后,该所民警查阅了银行资料,确定刘某涉嫌信用卡诈骗后,立刻赶到其工作单位蹲守。近期,刘某被蹲守民警控制,并传唤至派出所。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拘。
警方表示,目前国内对信用卡恶意透支的界定,按照透支金额划分为数额较大(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数额巨大(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和数额特别巨大(100万元以上)几等。而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犯罪,可获5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最高可面临无期徒刑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