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遵义一男子因恶意透支14万余元,被红花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法院还对他开出遵义首张信用卡禁止令:在缓刑期内,禁止其再办理、使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信用卡。
据悉,该被告人杨奇均,自2009年4月份以来,利用本人及他人的身份证明,在中国工商银行遵义分行办理信用卡共计10张,先后透支资金本息共计14.1万余元。
6月1日,遵义一男子因恶意透支14万余元,被红花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法院还对他开出遵义首张信用卡禁止令:在缓刑期内,禁止其再办理、使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信用卡。
据悉,该被告人杨奇均,自2009年4月份以来,利用本人及他人的身份证明,在中国工商银行遵义分行办理信用卡共计10张,先后透支资金本息共计14.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