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第从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处了解到,因光大银行信用卡产品策略调整,部分产品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停止发行。
据悉现有光大银行信用卡产品在卡片有效期内仍可正常使用,相关功能保持不变,但是为保证持卡人用卡权益,持有的卡片到期后,光大银行将根据持卡情况自动核发标准阳光信用卡。
一、卡片到期后,通过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必要的审批审核流程后将换发对应的新卡产品,换发后的新卡激活后方可正常使用,停发卡片到期后持卡人可通过光大银行信用卡客服等渠道进行销户。
二、因停发产品和换发产品不同,故新卡卡号可能与原卡不同;如上述停发卡内仍有未偿还的欠款,为避免账户逾期导致的征信不良,请分别进行还款,停发卡仍有欠款的需还至停发卡,新卡产生的欠款还至新卡。
三、如持卡人名下已存在对应卡组织和等级的阳光标准信用卡,则停发卡产品到期后将不会再换发新卡,如名下对应阳光标准信用卡已销户,可致电客服选择其他产品进行换发或登录光大银行信用卡网站申请其他产品。
四、如卡片未到期,因卡片丢失、卡片损坏等原因需要提前换卡可致电客服换发对应等级的阳光标准信用卡。
五、如停发卡已绑定自动还款、电子支付等,换发新卡后需重新绑定。
六、如产品到期后无需换发新卡,可在停发产品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致电客服到期不换卡,但最迟为前一个月的第23日(不含)之前。例如卡片有效期为2021年2月,最迟可在2021年1月22日致电客服设置到期不续卡。
具体停发产品以及对应换发产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