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多年的感情白处了!拿我的卡买手机,然后不还钱?啥也不说了,从此友尽!”2月26日,长春市民韩女士在朋友圈里发布这样一则消息,而事情的缘由是她借给闺蜜一张信用卡,帮其买最新的苹果手机,结果连续两个月对方都没有按期还钱,“银行客服都联系我了,说我延迟还款。”韩女士说。
韩女士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有一位从高中时关系就不错的好闺蜜赵女士。“我们高中时是同桌,后来就上了同一所大学,关系是最近的,可以说是无话不说。”韩女士说。
上班后两人虽然不在同一个单位,但还是经常一起逛街看电影,大多是韩女士消费,她认为既然是闺蜜就不用介意太多。2015年12月初,赵女士因故离职,就暂时住在韩女士租的房里。
“她说快过年了不好找工作,还不想让家里知道,那时候吃住都是在我这,她特别喜欢网购,买高档商品,上班的时候钱都花在这上面了。”韩女士说,去年年末,赵女士想要买一部最新的苹果手机,但是信用卡钱不够,就想用韩女士的卡。
“她说每个月她自动还款,我也没多想,一共还12期,每期500多元。”韩女士说。
2月初的时候,韩女士接到银行的电话,称她的信用卡连续两个月没有按期还款,希望她尽快还款不然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韩女士马上联系了闺蜜,可是对方称,近期手头紧,暂时还不了,让她先帮忙垫付,这让韩女士觉得很气愤。
“我都让她用我的信用卡了,却要让我帮她还?怎么可能。”韩女士说,为此她和闺蜜赵女士吵了一架,并要求对方马上还钱,不然以后就不是朋友了,但赵女士态度也比较坚决,就是让韩女士等着。
28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赵女士,对此她表示并没有故意不还钱,只是暂时让韩女士帮忙垫付,之后会一起还给她。
“我跟家里说了,会尽快给我汇钱,然后一起还给她的,她当时态度太差了,所以我才让她等着。”赵女士说。
长春法徽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德明认为,信用卡不能轻易地借给别人,因为是用韩女士个人的信息申请的信用卡,一旦出现问题,银行也只会找到韩女士,因为韩女士跟银行产生了借贷关系。
但是,韩女士可以拿着相关的证据材料,追究赵女士的责任,韩女士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归还欠款及相应的利息。
“个人的身份证、银行卡都是很隐私的物品,都不要随意外借,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邱德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