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LP去洛杉矶,为了便宜,买的广州出发经过北京中转的往返票,比直接北京出发往返便宜不少。本来准备国航APP购票,无奈国航的IT系统实在太烂,APP总是无法成功生成订单。后来只好致电95583,通过客服人工出票。阴差阳错用了中信国航联名世界卡出票(这里面的故事有机会另外开帖分享吧)。
9月份买票,11月出门。从广州飞北京的航班延误126分钟 - 还好没有耽误后面北京出发的国际段。
到了美国,马上开始研究延误险理赔的事情。最终在今天赔偿款入账。其中过程还是有一些周折的,和各位飞友分享一下:
1、先到中信网站下载“索赔通知书”,注意网站上的通知书链接少了一个“/“,所以很多人说不能下载。
2、仔细看保险条款和细则里面的要求,发现有一条是”证明和材料应在被保险人出险后10个工作日内发出快递至保险公司” - 我乘坐的是国际航班,人已经在美国,10个工作日内还没回国呢,难道要发国际快递吗?后来上网搜索了一下,在一个网友帖子发现一个email地址:shenz-futian-lipei@picc.com.cn,于是把各种资料拍照,按照这个地址发了email过去。
3、不太放心保险公司是否可以这样受理,第二天又按照索赔表上的联系电话打过去,接电话的小姑娘先说必须邮寄,我强调人在国外,不可能来得及邮寄。对方又说“那个shenz...的邮箱现在有问题,已经不用了,你发到我的qq邮箱吧” - 虽然感觉不太正规,但是总还算是一个渠道。于是第二次发了email。此处还要补充一点:我和LP两人乘机,我LP当然没有世界卡的附属卡(世界卡不能申请附属卡),但是有我的其它中信信用卡的附属卡。不巧的是,这张附属卡没有带在身边,无法在email中提供复印件。只好在邮件中说明回国之后再补寄。
4、又过了一天,收到95518的短信:
尊敬的中信客户,您提交的航班延误理赔资料已收到,由于近期部分城市恶劣天气影响,航班延误剧增,您提交的航班延误理赔将有所延迟,我司将尽快审核并以短信通知或者电话方式告知您理赔结果,由此给您造成的不变深表抱歉,祝您生活愉快。如有疑问请致电0755-95518或0755-82395518【人保财险】
5、过了几天,人保没有任何信息。忽然收到中信短信提醒,说是我的世界卡“收到还款x元”。上网查了未出账单明细,发现是“支付系统来帐”,当时有一点怀疑可能是保险赔款,但是又觉得不对 - 一来金额远小于我预估的赔偿金额,二来,人保号称“处理结果会有短信通知”(我特意打电话给95518咨询了),我没有收到任何短信,照说不应该是赔款。
6、收到上条短信10天之后,在美国又收到人保短信:
尊敬的 xx 先生/女士您好,关于您原计划 2015年11月x日xx:xx 到达的 广州 至 北京 的航班延误理赔案件,我司已经审核完毕。根据您提供的材料,案件审核未通过,原因为: 同行人无附属卡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致电0755-83018307【人保财险】
收到短信之后我再次打电话给人保(索赔单上的电话),咨询我的索赔的具体处理结果。发现我自己的机票,他们已经赔付了,就是之前我收到的那一笔所谓“支付系统来帐”。至于附属卡复印件,可以回国之后再补充提供。
7、我在电话中询问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法,接电话的先生不能给我满意的解答。关键就在于我延误的是国际联程航班中的一段,如何确定这一段的机票的价格就是问题的核心。延误险细则中是这么规定的:
注1:购买单张机票包含联程、往返等多次行程时,若其中一段(或多段)行程发生延误,保险公司赔偿延误行程的机票款。每段行程的机票款计算方式为:购票时票价×(购票时该段行程票价/购票时每段行程票价之和)+购票时燃油附加费×(购票时该段行程燃油附加费/购票时每段行程燃油附加费之和),如无法核实购票时每段行程机票款的,以理赔时相同航空公司公布的每段行程机票款为准。
这个规则我之前就看到了,简单的说,计算的关键是看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查到的同样行程的分别几段机票价格中,延误的那一段机票价格所占的比例 - 根据这个比例,乘以实际的购票价格,就是保险公司推算的那一程机票的价格。如果是每一段机票分别购买、支付的,自然就没有这个麻烦了。
根据这个规则我大致估算了赔偿的金额,但是实际赔付的金额远低于我预计的额度。接电话的先生无法给出确切的说法,说不清他们查到的国航广州到北京、北京到洛杉矶的机票价格到底是多少;而且关键是他们没有注意到我的机票的舱位信息,而不同舱位的机票价格差别巨大,这对于各位飞友肯定都是常识了。经过长时间的电话争论(虽然是争论,但是双方并无不理智的争吵和过激言辞,这一点我觉得很重要),对方同意再重新查询价格、计算具体的理赔金额。同时,同意等我回国之后补发我LP的附属卡复印件,用来理赔。
8、回国之后如期接到人保那位负责理赔的先生的来电,说之前机票价格确实算错了,会补发xx金额给我。
9、接着说到了我LP的附属卡问题。保险条款里是这么说的:
合格同行人是指持卡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且与持卡人乘坐同一航班并持有持卡人的中信信用卡附属卡;
理赔员问“是不是世界卡的附属卡?” 我说,”不是啊,国航世界卡不能有附属卡。我LP的是我的其它中信卡的附属卡“。就这一点,果然引发了我预期中的争论,对方认为需要是购票信用卡的附属卡,我认为条款中并未明确有此种限制,而且中信世界卡根本不可能有附属卡。这种要求是不合理的。而且人保作为这一格式条款的制定者,如果条款本身真有什么模棱两可之处,也只能按照不利于制定者的方式来解释。对方说要请示领导再回复我。
10、一小时之后再次接到理赔员电话,说“没问题,您太太的也可以赔付。连之前少赔我的,一共xx元,会一起付给您。只是这种补充理赔周期稍微长一点,请您耐心等待”。
11、一周后的今天,理赔款入账。此事告一段落。
流水账比较啰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有任何疑问,欢迎回帖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