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个人征信报告现侮辱字眼”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江苏省南通市的房女士在查询个人征信报告时,发现报告之中“工作单位”一栏有侮辱性表述。经查,该信息由晋商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列简称“晋商消费金融”)上传。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市中心支行就此事约谈了晋商消费金融及其大股东晋商银行。在重申监管意见的基础之上,严肃提出后续整改要求。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金融机构侵犯个人征信信息的情况屡见不鲜,而央行和其他监管部门也对他们进行了多次处罚。但为防止相似事件再次发生,需要加强个人征信系统的稽查功能,进一步强化金融机构外部控制主体的责任,在法律法规、征信环境、民众意识等方面予以配合。
征信违规行为多发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市中心支行26日发布公告称,为妥善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规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运行,决定即日起暂停晋商消费金融信用信息系统查询权限,责成其进行外部整改,严肃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晋商消费金融因监管失当,给金融消费者声誉造成损害。暂停晋商消费金融征信系统查询权限是一项深远处罚。”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所高阶研究员王衍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意味着晋商消费金融业务大部分已经无法办理,而他们需要在公司内部整改合格,各项监管要求落实之后重新申请权限。
这已经不是晋商消费金融第一次在个人征信之中违规了。2019年8月,晋商消费金融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有关规定,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被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责令限期改正,并被处以罚款50万元。
不光是个人信息,记者发现,与个人征信相关的纠纷事件并不少见,包括未经授权查询个人征信信息、报送个人不良信息未履行告知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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