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年逾四十,下岗后曾经开过一家个体卤菜店。 2006年,经不住诱惑,在他人介绍下一起赌博,玩二八杠和五张牌。刚开始时只是小来来,输赢来去不会超过二三千元,但随之赌注越来越大,从2007年起,黄某每次输赢基本都在一万元以上。
自从染上赌博这一恶习,只一年多光景,黄某就把原来开卤菜店的一点积蓄全输光了。黄某只能打起其它主意,想办法弄钱,以维系他的赌徒生涯。开始时他把家里的首饰偷偷拿出去当掉,后来又在社会上借高利贷,最后新债叠旧债,黄某实在走投无路了,想到了办信用卡套现。
2007年12月,黄某以50元一份的价格买了七八份假收入证明,然后用伪造的收入证明先后办理了6张信用卡,通过外地人张某在POS机上进行套现,得到的现金部分用来垫返养卡,其它全部用来当赌资,每次垫返和套现张某都收取2%-2.5%的手续费。
黄某使尽手段希望通过赌博赢钱翻身,可是三年下来却是输多赢少,前前后后共输掉四五十万元,欠了一屁股债,日常生活全得靠妻子供养。由于黄某沉迷赌博,屡教不改,2010年5月妻子也跟他离婚了。 8月,当黄某再次去找张某套现时,发现张某不见了。黄某实在没钱还债,只好向公交机关自首。
近日,沧浪法院对这一案件进行公开审理,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今的三年间,黄某在明知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使用伪造的收入证明向多家银行信用卡中心申领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用于个人赌博,并经银行多次催收至案发仍未归还,累计透支人民币四万余元,认为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