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透支4万,昨日28岁的袁帅被海淀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袁帅当庭认同判决结果,不过作为代理人的父亲当庭斥责“不上诉就断绝关系”。
一年办7张信用卡
一年内,28岁的袁帅办理了7张信用卡。他称自己没有固定职业,2008年之前每月能挣到3000元左右,不过自从2009年7月份辞职以后开始入不敷出。
“想着我爸总能给还吧,后来越花越大,想着先刷了再说吧,跟上瘾了似的,收不住。”袁帅称。
最终7张信用卡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欠账,且迟迟不能归还,随后民生银行报案,袁帅被控犯信用卡诈骗罪。
海淀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帅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且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数额较大,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态度较好,故对其酌予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父亲曾要求银行限制消费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袁帅称“我不上诉”,因为他在看守所期间估计可能会判4年。
“你必须上诉,你如果不上诉,我就跟你断绝关系”,作为辩护人的父亲袁益中突然站起来喊道。
袁益中说,2008年11月22日他就曾以挂号信的方式给民生银行写信,希望银行限制儿子透支消费,但银行柜台人员表示,袁帅作为持卡人未要求停卡,银行不能采取措施,也不能限制其在信用卡额度内透支消费。
袁父认为儿子固然有错,但银行责任更大,更应该对现在局面负责。因此,案件审理期间尽管儿子哭着求父母先还钱,但袁父坚持拒绝,希望能讨个说法。
声音
法官建议严把发卡关
本案主审法官认为,尽管各家银行为谋取利润,在发行信用卡、审核申请人资质及信用卡的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但不能因为管理体制的漏洞即否定被告人袁帅的犯罪行为。法官建议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加强信用卡申领人资信状况审核,严把发卡关,社会公众也应当时刻注意保持自身偿还能力与透支额度之间的适度平衡,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