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发达国家如何防范信用卡风险
如今,随着我国信用卡业务的爆炸式增长,信用卡的风险也日益凸显,特别是2008年次贷危机以来,信用卡坏账率大幅攀升,信用卡业务中的潜在风险威胁着国民经济的稳定。而发达国家在管理信用卡方面有诸多的方法,其防范信用卡风险的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
一.借助完善的个人征信体系开展资信调查
美国在百余年的消费信贷基础上形成了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和发达的信用中介产业。发卡银行通常依靠信用报告机构来完成资信调查工作。美国的信用报告机构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产业和覆盖全国以及海外的分支机构。三大信用局(Equifax、Experian、TransUnion)形成鼎足之势,收集了美国近两亿成年人的信用记录,每年出售6亿多份消费者信用报告。各信用报告机构与银行和零售商之间都实现了电脑联网,一次信用查询的在线答复时间不超过几秒钟。美国还有一些公司专门搜集个人社会经济背景数据,为发卡银行提供了解个人信用的重要依据。完善的个人征信体系为美国信用卡产业的发展及风险防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有些国家的发卡银行则借助专业的信用审核机构开展资信调查。比如,德国所有的发卡银行在签发信用卡之前,都会请信贷信用保护协会(Schufa)对申请者的信用情况进行调查,如果申请者拒绝接受调查,将不能得到信用卡。Schufa的调查内容包括申请人的收入水平、保险情况、过往贷款情况、是否有违法记录、破产记录,等等。英国有3家信用信息审核机构,如果某客户有信用卡诈骗前科,就会被列入黑名单,并在内部网络上公布,限制其办理信用卡和其他信贷业务。
二.建立有效的个人信用评估机制
美国信用局是成年人信用资料的档案库和清算所,该机构只是在金融机构审查信贷申请时及时提供资料,本身并不进行资料的评估,更不参与信贷决策。因此,发卡银行还必须有一整套个人信用的评估机制,在信用报告的基础上,对信用卡申请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进行风险评估。美国个人信用评估的核心是信用分的评定,即信用评分。信用分是动态的数字,实质上是消费者在某一特定时刻信用风险的写照。信用评分使用的五类信用资料,按重要程度依次为个人破产记录、扣押抵押品、拖欠债务、迟付借款;未偿还债务;信用历史的长短;一年来新贷款申请的查询次数;使用的信贷类型,即拥有哪些种类的信用卡。信用分是由有利材料和不利记录共同决定的,信用评分给各种指标赋予不同的值,经过加权合计而成。信用分根据申请人过去的信用历史预测将来的还款可能,给各银行提供了一个客观和一致的评估方法,由计算机自动完成评估工作,有助于克服人为因素的干扰,防止片面性。
三.履行充分的告知义务
德国银行在受理客户开户申请时,会发给客户一份详细材料,并配有私人顾问一对一地为客户答疑解惑,让客户在信用卡风险等方面享有充分知情权。加拿大要求信用卡公司必须得到持卡人明确同意,才能提高其信用额度,如果在下月账单前利率要提高,信用卡公司必须在本月账单中明确通知持卡人。
四.执行严格的大额消费审核
法国法律规定,各银行应根据客户支付金额的多少,实行多级审核制度,持卡人在购买小额物品时无须接受审核,如果购买的物品超过50欧元,银行必须对其信用卡和身份证进行审核。德国规定,消费者使用信用卡消费超过一定数额时,商家有权要求其出示身份证等证件,对于数额特别大的交易,允许销售商通过信贷信用保护协会调阅持卡者的详细信息,以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五.设置严密的消费保障
从2004年开始,英国实行消费者签字和信用卡加密的双重保险制度,顾客在消费付款时必须输入密码,同时签字核对笔迹。巴西除要求用户签字、输入密码以外,在涉及金额较大的消费时,商家会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件,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信用卡被盗用的风险。
六.运用先进的技防措施
在法国,银行大多与两大信息网络相连法兰西银行信息网和银行卡联盟信息网。通过数据联网,银行可以随时审核以信用卡支付的资金流通。德国推出信用卡欺诈警报系统,通过这一系统,警方将丢失或被盗的银行卡信息及时通知银行卡网络操作机构和零售商,进而迅速确认持卡者身份并扣留被盗卡。
七.严厉打击信用卡违法犯罪行为
法国规定,持卡人若涉嫌金融欺诈或非法透支,银行可临时冻结其账户,如持卡人一周之内未做出合理解释或弥补过错,则可以认定其已失去信誉,该持卡人的信用卡将被没收,并在此后1年内禁止申请任何信用卡。在新加坡,如果持卡人未按时付清信用卡欠款,将会受到严惩,银行通常以24%的年利率计息。
美国通过建立全方位的失信惩戒机制有效地打击信用卡恶意透支和欺诈行为。美国失信惩戒机制主要围绕三方面发挥作用:一是法律支持失信记录方便地在全社会传播,把失信者对交易对方的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使失信者付出惨痛代价;二是明确规定对失信者进行经济处罚和劳动处罚;三是根据相应法律对信用卡诈骗犯罪等严重失信行为进行制裁。美国还设立了少年法庭,对青少年失信亦加以惩戒。
八.制定完备的法律法规
在美国,防范信用卡风险的相关法律主要包括:《信用卡发行法》《公平信用和贷记卡公开法》《公平信用报告法》《信用修复机构法》《消费信用保护法》《公平信用结账法》《信贷诚实法》《电子资金转账法》《银行平等竞争法》等。这些法律与政府出台的相关法规构成了美国信用卡管理体系正常运转的法律环境,随着市场环境的发展,相关法律也在不断地修正和完善。比如,针对次贷危机中暴露出来的信用卡管理漏洞,奥巴马政府于2009年通过《信用卡消费者权利法案》,禁止信用卡公司不合理地提高利率、任意加收手续费和罚款,禁止误导消费者的种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