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天,招行和中信应该是筛选了一部分用户做了普提,大家可以APP点点看看。
我点了点自己的招行,默开默关。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事情中信更新了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
把值得关注的变化列一下:
1、乙方及其附属卡申领人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正确、完整、真实、合法且有效的,同意并授权甲方自业务受理之日起,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机构或单位(包括经国务院或其他政府有权部门批准合法设立的其他征信机构、公安、公积金、社保、税务、通信运营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联网平台等第三方机构)了解和查询乙方及其附属卡申领人在其中的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查询或核实乙方及其附属卡申领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终端设备信息、生物特征等)、财产信息(包括银行账号、存款信息、房产信息、信贷记录、交易流水等)、工作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职位、雇佣关系等)和其他有关信息(包括学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拥有机动车、房地产、金融资产、 联络方式、关系人、地址信息、通信运营商信息等),并同意甲方保留相关资料。无论是否批核及信用卡是否终止,有关资料均不予退回。
(征信查询的数据库更加庞大,附属卡也是要查的)
2、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承诺:本人(单位)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本人(单位)账户。
(飞卡是违法的,这条要注意)
3、甲方如从其他合法合规渠道获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采取取消乙方参加积分计划和其他营销活动资格、强制更换卡片或重置密码、降低或取消信用额度、限制用卡、要求提前偿还全部应还款项等措施,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已取得积分的甲方有权追索;情节严重的,甲方还有权取消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用卡资格并终止本合约:
(1)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利用中信银行信用卡进行虚假交易等欺诈活动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积分、权益、里程、奖品或增值服务等不诚信行为的;
(2)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将信用卡用于生产经营、证券市场、股本权益性投资及房地产开发等非消费领域;
(3)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向甲方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
(4)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信用卡被盗用或冒用,身份证件被盗用,敏感信息丢失、泄露,将信用卡出租、转借或交由他人使用,或有其他违反安全用卡规定的行为的;
(5)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利用信用卡从事非法活动的,或有洗钱嫌疑的;
(6)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拒不配合甲方就相关信用卡交易、案件或争议进行调查的;
(7)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有欺诈、串通欺诈、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的;
(8)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业组织规定或严重违反本合约约定或用卡风险可能增加的情形。
(排第一位的是套取行为。触犯被查后的最差情况是追偿+终止用卡资格(封卡),这要比招行把人送进监狱好点)
4、信用额度不得被视为一项不可撤销的信贷承诺,如乙方出现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恶化、还款能力下降、预留联系方式失效、资信状况恶化、非正常用卡行为等风险状况时,甲方有权立即降低或取消乙方的信用额度,并按约定通知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可实时查询授信额度的变化情况。
(总是不接银行客服电话被降额,一般就是被认定为预留联系方式失效)
5、乙方及其附属卡申领人同意甲方使用向工信部及运营商申请的信息通道为其发送信用卡市场活动通知类、增值产品服务类和信用卡服务短信/彩信。
(收到垃圾短信,如果是中信已经备案过的信息通道,投诉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