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教师拾得他人遗忘的信用卡后,不是主动寻找失主,而是把卡上的1.5万元取出。幸好他能够及时醒悟,当天就投案自首,退还钱财。9月2日,河南省息县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张涛免予刑事处罚。
今年6月4日早晨,该县乡村中学教师张涛在镇上的自动柜员机取款时,意外地发现一张信用卡,而且卡的背面还记着密码。由于家中急需用钱,他分三次将信用卡上的1.5万元全部取出。当天晚饭后,在家人的劝说下,他慢慢地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及严重性。随即,他安排家人把信用卡与1.5万元钱退还给失主,自己到乡镇公安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其能够及时认识错误,属于犯罪情节较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