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查实客户被别人冒名办卡,那么就应该由银行承担相关责任
业内人士认为,发卡银行应完善资信审核制度,加强对发卡环节的监督
为了千余元的信用卡欠款、一张“从未谋面”的信用卡,尹胜民来回奔波于上海、北京,重庆、北京,在银行、银监会、法院、公安机关等多个 机构寻找解决途径。“除了误工损失外,还花费了近8万元。”尹胜民说。与光大银行纠葛两年有余,尹胜民至今仍未从银行方面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
信用卡维权被“踢皮球”
2010年4月13日,尹胜民接到一封来自四川迪扬律师事务所的名为《关于光大银行信用卡透支通知书》的函件。信函称:尹胜民拖欠光大银行信用卡本金和利息1000余元,若不在3个工作日里偿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尹胜民从光大银行获悉,在他名下有一张名为“新浪音乐卡”的信用卡。同年9月2日,尹胜民再次接到来自该律师所的函件,金额又增加至1306.66元。
至此,尹胜民开始了与光大银行漫长的“谈话”之旅。颇为戏剧性的是,尹胜民告诉记者,在自己维权1年之后,这张隶属于尹胜民的信用卡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且尹胜民的征信记录上是一片空白,没有任何痕迹。
尹胜民告诉记者,光大银行一直拒绝给自己提供相关办卡的任何材料。直到2012年初,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的一位经理私下曾向他透露,在他多次投诉信用卡被冒办后,光大银行内部曾调查过他的办卡资料,结果发现申请材料上只有姓名和身份证属实,其他资料均为捏造。
违规审批导致问题不断
尹胜民等的遭遇是否属实?光大银行信用卡是否存在审核漏洞?记者就此多次向光大银行求证,但截至发稿前,并未收到任何回复。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律师认为,如果查实尹胜民被别人冒名办卡,那么就是银行未尽到自己的审核义务,光大银行和尹胜民之间是没有信用卡合同关系的,应该由银行承担相关责任。
“问题的根源就在于信用卡审批环节上存在违规现象,从而导致信用卡问题不断。”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对此,某股份制银行信用卡部门人士表示:“发卡银行应完善资信审核制度,加强对发卡环节的监督;对营销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规范管理,严把发卡审核关。”
张远忠则提醒,老百姓如发现身份证明被冒用的情况,应当及时报案,这样既可促进有关部门早日追查犯罪嫌疑人,又能为自己留下报案记录作为无责的证据。
新闻延伸
“莫须有”信用卡案并非孤例
光大银行“莫须有”信用卡案并非孤例。今年央视3·15栏目曝光了三家银行泄露客户信息致使银行账户被盗。三家银行工作人员通过中介向外兜售客户个人信息(包括收入、住址、电话以及生日等)将近3000份,被盗金额最高达233万元。
2008年2月,某银行一次向武汉市汉口区法院提起98起诉讼,追讨信用卡债务。法官办理该案时发现,其中大部分纠纷均系他人冒名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所为。据法官介绍,98起案件中,仅有30多人是真正自己办理的信用卡,其他全是别人冒名办理的。
据《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