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刊登在我省一家纸媒体上的“信用卡不良透支催收通告”名单因大部分为学生逾期未还款引起广泛关注。为了能够转告被通告的学生本人,热心者通过微博、QQ群不断传播,由此引发新一轮热议:学生该不该办信用卡?
25名“学生”被催款
“我行多次催收仍未偿还本息,请于2012年12月31日前偿还全部透支本息,否则提起诉讼或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通告上一行文字,就把正在浙江杭州读大学的小吴吓了一跳:这么多熟悉的名字,都是当时一起念中学的同学,于是他赶紧想办法通知他们。打了几个电话,又转发完微博,小吴这才松了口气,幸好自己的那张信用卡早就注销掉了。
从通告名单上公布的身份证号码来看,这20余名年轻人出生在1986年至1992年之间。以2009年为发卡时间来算,其中有一人当时尚未满18岁。
在“原工作单位”或“目前情况”一栏中,这批年轻人大部分还登记为“儋州市某中学学生”,另有6名为某高校学生,1名职校生。此外,有6人不知现在的情况。
记者通过网络与小吴及其中学同学们沟通,但暂时还没有办法联系上被通告的持卡人。
而透支本息一栏,有11人欠款不到300元。以每年用卡年费50元计,即使不用卡,4年年费加上利息就已经欠款超过200元。“欠款不到300元,至少说明不是持卡人恶意欠款。”小吴的同学有点气愤。
盲目办卡隐患重重
小吴回忆,办卡时他还在儋州市某中学读高二,全班同学都办了。但办下来后,小吴发现每年都要扣50元年费,除非刷卡消费5次才免扣。当时学习很紧张,同学们根本没有时间刷卡消费,更没什么还款能力,于是小吴果断注销了自己的信用卡。但也有很多同学懒得这样做,任信用卡在家里“睡觉。”
目前就读浙江某大学,微博名为“Panda大大”的一位学生说,当初办理信用卡时,必须同时递交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但他认为由“监护人监督使用”的说法基本是空话,中学生没有健全的消费意识,有些父母也盲目听从孩子的话,监管十分疏忽。
今天下午,记者与儋州市某中学德育处负责人杜老师取得了联系。杜老师说他们也是刚刚知道这个事情,正在调查。但他可以肯定,学校办公室、德育处事先均不知情。“学生的主要职责是学习而不是消费,银行给学生,尤其是中学生发放信用卡,有严重的导向问题。”杜老师很担心此事影响到学生今后的发展,也给学校声誉造成负面后果。
针对这则催还款通告,有人认为将学生的个人信息刊登出来是不尊重隐私,也有人认为这些上了“黑名单”的学生,再办理信用卡或个贷业务时,将困难重重。
网友林玉姑娘对中学生拥有信用卡的行为很不赞成。林玉姑娘已经在海口某大学毕业一年了,一直不敢办信用卡。最近她换了工作,收入有所上升,这才申请了自己的第一张信用卡。“我办卡时只要1万元的贷款额度,银行给了我2万元,还让我郁闷了许多天,因为担心自己超额消费还不上。”
学生办卡应慎重
记者采访了通告上向学生发卡的银行,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当时的具体情况要向业务部门了解,但可以肯定的是,办卡都是严格按照行业规定进行的,绝无半点违规动作。
据调查,如今海南的许多银行业务人员为完成办卡任务,早已经将发展目标瞄准了学生群体。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为了保障还款,银行更愿意向当地中学生发卡,如家长持主卡,孩子持副卡,确保家长有还款能力就行了。当孩子到异地读大学后,孩子异地消费,家长在主卡上还钱,十分便捷。
但在一家银行信用卡服务部门工作10多年的宋先生认为,一个班或一个年级办信用卡的方式不可取,因为每个学生的家庭情况不同。有的家庭经济宽裕,家长愿意为孩子“埋单”,且孩子自律性强,这种情况下可以发卡;有的家庭虽宽裕,但对孩子的消费管束较严,这种情况下不建议给孩子办理可透支的信用卡;有的家庭经济困难,甚至家长都没使用过信用卡,反而孩子持有,更是不理智。
海南富安律师事务所张德兴认为,学生被催收信用卡透支款这一事件,首先要了解银行是否尽到信用卡使用风险告知义务;其次,当发生信用卡产生透支逾期等情况时,银行又是否及时跟踪并告知信用卡使用的相关规定。如果仅为了增加信用卡客户量,而忽视了作为学生等未成年人在办理及使用信用卡时的不对等性,使其陷入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甚至违法等,属于银行恶意诱导致使客户违法的一种不负责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