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弄得我十分紧张,我该怎么办?
据事主丁先生称,我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对方自称是某银行的贷款催收员,有封律师函要我签收,是关于我去年用某银行发的信用卡消费后未还款的事情。对方表示,如果在给的期限内未还款的话,银行可能会起诉我,甚至查封我的财产。但是,我从来没有在银行办过信用卡,是不是银行弄错人了?
律师分析:丁先生对此不必太过着急。发卡的银行若想追回欠款,确实可能委托律师或其他第三方向欠款人发函,这种清收方式无果后,才会向法院起诉。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证据规则,一方当事人就合同关系纠纷起诉他人的,应当就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这一事实进行举证。
结合本案,银行若起诉丁先生,应举证证明信用卡系丁先生所办,欠款是丁先生刷款所欠。银行需提供的证据除丁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还须有其他相关办理信用卡的证据,比如办卡人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在协议上的签名等。如果丁先生确实没有在银行办理信用卡,或协议上的签字是别人假冒的,那么银行就需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当然也就不存在要丁先生承担责任的问题。
律师认为,除了被人冒用身份证办信用卡的可能,也可能出现电话诈骗的情况。因此,建议广大市民认真鉴别相关信息,如有可疑电话要求打款或告知身份信息、存折信息的,需要加强防范,必要时还应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