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的身份证在深圳办了数张信用卡恶意透支,现被银行起诉
原籍邢台的小胡在石家庄工作,他准备贷款买房子。他到银行办理贷款签字手续时,银行核对个人信息显示,小胡在深圳多家银行办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近20万元。从未去过深圳的小胡一下傻了眼。
频频收到银行催款信件
2007年5月份,小胡不小心将身份证丢失。这个身份证是小胡2006年9月在邢台任县老家办理的二代身份证。2008年5月份,小胡到当地派出所申请补办了身份证。
从2009年12月23日开始,小胡不断收到来自深圳银行的催款信件,其中有中国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市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不同银行的信件。
小胡也多次拿着信件到相关银行及派出所咨询,得到的答复都是:别信,是诈骗信息!
深圳法院寄来4份起诉状
今年4月19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的四份起诉书寄到了小胡的老家。小胡去石家庄的几家银行咨询,银行方面表示:需要向警方报案。
据小胡介绍,他向石家庄警方报案后,民警告诉他,因为他的户口所在地是邢台,需要去户口所在地报案。小胡专程回到邢台老家报案时,民警却表示因为小胡的身份证是在石家庄丢失的,所以,他应该在石家庄报案。不知所以的小胡想:不是我干的,这事本来就跟我无关。于是,小胡就没再理这事儿。
数张信用卡透支近20万元
记者了解到,小胡的身份证曾在深圳发展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办理了近10张信用卡,共计透支欠款近20万元。
早在2010年7月27日,小胡就用特快专递发给深圳市福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一封快件,就身份证丢失,以及频频收到各银行催款信件一事进行了说明。小胡还在信函中附上了利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的骗子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信息,并恳请经侦支队立案侦查。但是,至今没有收到深圳警方的回音。
拿别人身份证也能办信用卡?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在寄来起诉书的同时,也寄来了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通知称:2011年11月5日为举证期限届满日,并于11月9日9时30分开庭审理。此外,法院还发布公告,如果公告后被告开庭时不到庭,只能依法裁判。
小胡的爱人耿女士称,深圳寄来的各种信用卡办理用的身份证,名字、住址和身份证号都相同,但是,照片根本就不是小胡的。
耿女士纳闷,难道随便一个人拿着别人的身份证,都可以到银行办理信用卡?难道银行工作人员就不看一下身份证照片与办卡人相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