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资金不足问题时有发生,而信用卡透支可以说解决了人们的燃眉之急。与此同时,信用卡恶意透支的现象也应运而生。安徽赵某信用卡透支1万多,因工作变更,电话和地址变换,银行无法联系本人,8年未还后,1万变15万,被警方以信用卡诈骗罪刑事拘留。
据了解,1962年出生的赵某,2004年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一家公司工作,担任工程师。由于他经常出差,公司报销金额到位不及时,赵某想到了自己办一张信用卡,出差时刷这张信用卡,并索取发票账单。回单位后,出示发票账单,再用公司报销的钱去还信用卡账单。这样赵某心想,只花银行的钱,还钱也是单位还,和自己就没有关系了。
2004年之后,赵某从南京这家公司离开,自立门户,奔波在扬州镇江和常州一带。由于工作变更,赵某当初在银行留下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全都失效,银行每月寄送的账单根本到不了赵某的手里。
据悉,当初赵某办理的是该行的梅花卡,从2004年4月16日开始,赵某38次用此卡透支10962.98元,随后还过1500元。南京商业银行曾于2005年向属地的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2005年11月20日,赵某的信用卡欠款本金、逾期还款利息、滞纳金共26425.28元。可是由于联系不上赵某,在开庭时,赵某也没有到庭。
到了今年5月,南京商业银行又向当时赵某的工作单位所在地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区分局报警。南京南站站前派出所接警后,将赵某列为网上通缉逃犯。该所余所长联系上了赵某的前妻,辗转之后,联系到了赵某的女儿,最后才联系到了赵某本人。本月,赵某自己从外地来到南京南站站前派出所。
赵某称,他之所以一直未还这笔款项是因为,工作地点和联系电话都变了,一直不知道这个事,而且他当时在办理这张信用卡时就是出差时用,而且这笔欠款是出差时的公家消费,应该是公司帮着还。
民警经调查发现,赵某从原先的公司离职前,该公司已经为其报销了一笔费用,赵某所说的公家消费根本不存在。记者了解到,赵某所欠的这笔一万余元的消费大部分是生活用品消费。然而,2004年的一万余元已经累计成了现在的15万余元。
据悉,涉及恶意透支,经过银行催缴两次后经过三个月还未归还,就属于信用卡诈骗。目前,赵某的行为已经涉及信用卡诈骗,已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