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着急用钱,福州男子蒋某委托信用卡代办人陈某代办信用卡,随后套现15.1万元,事后他觉得35%的套现手续费太高,竟伙同两个朋友将陈某劫持,抢走8万多元现金和价值3万元黄金手链。6月23日至7月3日,3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警方抓获。目前,3人已被刑事拘留。
5月23日,受害人陈某到晋安刑侦大队报案称,5月21日下午3时,他被一名姓蒋的男子及两名陌生男子劫持到闽侯南通,并被3人持刀威胁抢走现金8.25万元及一条价值3万元的黄金手链。
晋安刑侦大队街面犯罪侦查中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查明嫌疑人蒋某的身份后对其进行上网追逃,并围绕蒋某的社会关系查找其下落。
6月23日,办案民警在台江区南公园某茶艺居内抓获嫌疑人蒋某。根据其交代的情况,在福飞路附近抓获嫌疑人王某,在琯尾街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
经审理查明,蒋某因手头拮据,急需用钱,经朋友点拨,想到申请信用卡套现应急。在朋友介绍下,蒋某结识了信用卡代办人陈某。
蒋某名下没有什么值钱的财产,为了办理高额度的信用卡,陈某“点拨”道:可以将一辆奔驰轿车过户到蒋某名下,这样蒋某便能申请到高额度的信用卡。但是,套现后蒋某要把套取现金的35%作为手续费付给陈某。蒋某表示同意后,陈某先后为其代办了5张额度均在3万元左右的信用卡,随后帮其套现15.1万元。
事后,蒋某发现陈某仅帮自己办卡套现15.1万元,就拿走了5万多元。觉得吃了亏,想把钱要回来。
蒋某曾在1989年因盗窃作案35起,被判处无期徒刑,2009年刚出狱。为了把钱要回来,他先后找来狱友陈某和刚认识的朋友王某一起“帮忙”,并许诺要回钱后将拿出部分现金作为报酬付给两人,陈某和王某立刻答应了。
5月21日,蒋某以其朋友需办信用卡为名,将陈某骗至鼓山镇星光大道后,3人持刀将陈某逼进汽车内,而后用胶带捆绑陈某,将其劫持到闽侯南通某偏僻小山边,先抢走陈某身上现金1500元及黄金手链,接着威逼陈某打电话让其亲友汇款,陈某在被逼迫的情况下打电话向朋友“求救”,8.1万元很快就汇入陈某及蒋某的银行卡,蒋某取走现金5.5万元,并用陈某的银行卡在鼓山某商场刷卡购买了一条价值2.6万元的金项链。
而后3人将陈某放走。当晚,3人分赃,王某、林某各得好处费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