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宜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宜昌市2021年度旅行社奖励办法的通知》,对招揽外地游客来宜昌旅游的旅行社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旅游市场恢复重振,切实激发旅游企业“揽客入宜”的积极性。
根据《通知》,奖励对象为2021年招揽外地游客来宜昌旅游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许可证、合法经营的旅行社。奖励范围包括:旅行社以专列、包机、包船、大巴车等形式,组织市外国内游客年内来宜昌旅游,行程中至少有1晚安排在本市酒店住宿,游览2处或2处以上A级景区(无门票景区除外),按单团给予奖励(单团人数在30人以上,散客不列为计算对象)。
火车专列旅游团队奖:符合奖励范围且人数达到400人或400人以上,每趟专列一次性奖励2.5万元(住星级酒店)或1.5万元(其他酒店);在本市住宿2晚或2晚以上,游览4处或4处以上景区的,每趟专列一次性奖励4.5万元(住星级酒店)或3.5万元(其他酒店)。
航空旅游团队奖:对符合奖励范围且每架次达到100人或100人以上的旅游包机(正常班机除外),每架包机一次性奖励1.5万元(住星级酒店)或1万元(其他酒店);在本市住宿2晚或2晚以上,游览4处或4处以上景区的,每架包机一次性奖励3.5万元(住星级酒店)或2.5万元(其他酒店)。
旅行社组织外地游客乘坐三峡机场正常航班来宜旅游,单团人数达30人以上,在本市住宿1晚且游览2处或2处以上A级景区的,每人奖励40元(住星级酒店)或20元(其他酒店);在本市住宿2晚或2晚以上,游览4处或4处以上景区的,每人奖励80元(住星级酒店)或40元(其他酒店)。
包船旅游团队奖:对符合奖励范围且每条达到150人或150人以上的旅游包船(正常班船除外),每条包船一次性奖励1万元(住星级酒店)或0.5万元(其他酒店);在本市住宿2晚或2晚以上,游览4处或4处以上景区的,每条包船一次性奖励1.5万元(住星级酒店)或1万元(其他酒店)。
大巴车旅游团队奖:对符合奖励范围且每次达到200人或200人以上的大巴车旅游团队,每团一次性奖励0.6万元(住星级酒店)或0.3万元(其他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