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邮储银行公告称,自明年1月1日起,将对信用卡部分业务收费项目进行调整,取消滞纳金,改收违约金,收费标准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这是继央行在今年4月发布《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后,又一家银行公告调整。
根据央行要求,新规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距离最后期限仅剩一个多月,事实上,此前一段时间,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招行、浦发、中信等多家银行密集发布类似公告,从明年起将以违约金替代滞纳金。
违约金与滞纳金的收费标准一致
今年4月15日,央行发布《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滞纳金,由发卡机构和持卡人协议约定违约金;取消超限费,并规定发卡机构不得对服务费用计收利息,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包括五大国有银行、招行、浦发、中信、邮储银行等多家股份制银行在内的10多家银行已经在官网发布了信用卡收费的调整公告。
虽然按照央行文件的精神,违约金为市场调节价,但目前绝大多数银行都将收费标准设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而此前各家银行的滞纳金收费标准也是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两者一致。
此外,部分银行还设置了最低、最高收取费用的限额。比如,农行设置的最低额度为1元,其次为建设银行的5元,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交通银行等最低均为10元,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单币卡、双币卡)、兴业银行为20元。而设置透支收费最高额度的有工商银行和华夏银行,其中,工商银行为500元,华夏银行为2000元。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等均未设置最低标准。
“利滚利”的情况将不复存在
既然各家银行收取的违约金收费标准也是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与此前的滞纳金并没有两样,这是否意味违约金和滞纳金是换汤不换药?
事实上,尽管违约金与滞纳金的收费标准一致,但是其计息方式是不一样的。违约金等产生的费用将实行一次性收取,而之前的滞纳金、手续费等费用是按月复利收取,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出现欠款越滚越多的情况。而明年执行违约金后“利滚利”的情形将不复存在。尤其,部分银行还实行了最高违约金,比如工行违约金最高收取500元,也能有效减少持卡人逾期的费用负担。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明年即将施行的新规中,尽管央行还开放了透支利率,允许商业银行在区间内自行调整透支利率。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但从目前各家银行发布的公告看,暂无银行强调调整透支利率。对此,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市场距离商业银行调整透支利率还有一段距离,各家银行或许还都处于观望中,但随着市场竞争日渐激烈,必定会有银行先行调整打破这一均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