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长春市的于女士遇到了一件让她苦恼的事情,莫名其妙地收到银行寄来的欠款账单。这可让于女士发了愁,自己从来没有办过信用卡,怎么会收到催款的通知函呢?
据了解,今年26岁于女士,家住长岭县太平山镇,现在在长春工作,是一名医生。于女士说:就在15日那天,我接到了父亲打来的电话,说我有一张欠款的通知单邮寄到了家里,我还很纳闷儿,自己从来没欠过别人钱,怎么会有通知单?询问下得知,这张账单是银行寄来的,上面清楚地写明了她名下的信用卡欠款13500元,需在一个月内还清。
于女士放下电话开始回忆,自己从来没有办过信用卡,更不会透支一万多元,这13500元的账单让她一头雾水。于女士说:我的朋友都问我会不会是骗局,不需要理会,可是账单邮到了家中,并且催款单上写明了若是一个月内不还清欠款,将有不良记录,会影响我以后的信用度。
就在于女士一筹莫展的时候,忽然想到,自己曾经丢失过两次身份证。她想,会不会是自己丢失的身份证被别人拿走使用,申请了信用卡。她说:我2009年的时候丢失过一次身份证,当时是和钱包一起都丢了,钱包里还有两张银行卡。第二次是去年的9月份,我将身份证放在一个朋友的包里,丢了。丢失后补办了身份证,但是并没有对身份证的丢失进行声明,以为新的身份证办下来,旧的自然就不能用了,也就没有过多地去想。于女士说:或许就是我丢失身份证被别人拿去办理了信用卡。
于女士说:我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因为办理信用卡也不能单凭一张身份证,一定还有别的审核条件。
昨日,于女士来到了位于长春市人民大街上的这家银行,经过了解,银行的工作人员找到了当时办理信用卡留下的照片以及相关信息,并且将这些信息提供给了于女士,于女士说:我会将这些信息反映给公安机关,希望早日找到这个用我身份证办理信用卡的人。最终,银行表示会在两个月内消除于女士的不良信用记录。
记者咨询了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的刘海波律师,他表示,如发现申办资料并非本人书写,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行为人利用他人名义进行恶意透支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
对于丢失身份证的情况,许多人都遇到过,但是不是办理了新的旧的就不再生效了呢?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长春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管理科的马科长,他表示,居民身份证补办以后旧的身份证和新的除了使用时间,其余并没有区别,若不到使用时间也没办法将旧身份证彻底作废,需要对身份证进行登记的单位应该加大审查力度,以免发生身份证件被不法分子利用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