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智力有缺陷,却在银行成功办理了信用卡,刷卡消费透支上万元未还,遭到银行起诉追债。小马及家人以其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为由,拒绝还钱。记者昨日获悉,北京市一中院判决小马偿还银行的所有欠款。
小马在家人的帮助下找了一份工作,每月工资仅有几百元。2008年9月,小马向一家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亲笔签署领用合约。小马舅舅得知他刷卡欠费后,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宣布小马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法院委托医院对小马进行鉴定,结论显示小马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去年,该银行将小马告到西城法院,要求对方偿还信用卡欠款。在此案审理中,小马的家人说,小马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他的智力水平无法理解信用卡合约内容,请求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信用卡合同无效。
市一中院认为,小马办理信用卡后,他的母亲作为其法定代理人,一直代小马偿还信用卡欠款,没有向涉案银行提出异议,这表明她认可了小马办卡及用卡的行为。虽然小马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他办卡及用卡行为得到了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他与涉案银行签署信用卡领用合约是有效的。最终,法院判决小马偿还银行欠款本金14000余元及相应的利息、滞纳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