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人一个月的账单大概是有18000多块钱,在还款的时候,因为他自己也不记得到底是刷了多少,然后他就还了一个整数进去,结果,出大事了。
出了什么大事呢?他还的钱比账单金额要少,这下银行开心了,哎呀,你少还了呀,我的给你算利息了!
所以,在之后的一个账单日,他收到账单的时候吓了一跳,怎么账单上还有个利息啊,而且这一个月的利息居然有四五百,之后致电银行才知道。
原来,是因为他上个月的账单没有全额还上,所以银行给他算利息的时候,那个计算利息的本金是上个月账单的总金额18000多。
银行的利息计算就是这样的,只要你账单金额没还完,不管你还欠几块钱,就算是你还欠一块钱,但是银行也必须对你的这个月的所有消费金额对你计算利息。
还有一种很坑的就是银行之前的一个最低还款额了。你看到的时候,你心里可能还蛮高兴的,你这消费了2万块的话,只需要还个2000块就好了,好像银行给了你一个很长的借款周期一样。
但是,你知道银行是怎么收利息的嘛?
你这2万没还清之前,你的这个利息本金就是按2万来算,也就是说,到你还清的那一天,你每一天的利息就是10块钱,一个月就是300,如果你每个月都还10%。
那么,我们不把利息累计进去,你的一个还款周期就需要10个月,10个月的总利息就是3000!是不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但是现在,最高法终于给了一个合理的司法解释。
明确了银行的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条文上的意思说得很明白,换成我这种大白话来说就是:虽然你借了2万块钱给我,但是我已经还了你1万多了,最后就差那么十几20块没有还,但是你却要对我这2万块钱征收利息,你这个行为是不合理的!
银行唯一能对我们征收利息的就是我们还没有还清的那十几二十块。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如果有银行多收了我们持卡人的这些不合理的利息,我们都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起诉。
因为这笔利息不应该是我们承担的。而且现在根据中国现有的法律。如果我们胜诉的话,也不需要承担这个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