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在申请信用卡填表时,都会发现有“密码加签名”和“签名”两种交易方式可以选择。大部分持卡人一定会选择“密码加签名”,以为这样可以有效保证自己的账户安全。但是您能想到吗?正式这样的选择,才让您落入了银行的圈套。
一大早,小编就接到了网友的求助,说自己的信用卡周末遗失了,不久便收到了刷卡消费的短信,很明显,自己的信用卡被盗刷了。于是赶快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挂失,他向银行咨询自己的损失如何获得赔偿,但却被告知卡内所有损失要由自己承担,就因为他的信用卡设置了“消费密码”。
“密码”交易 损失个人承担
持卡人在办理信用卡时都会选择“密码加签名”的交易方式,觉得多了一道密码保护,信用卡的使用上会更加安全,但事实恰恰相反。
由于信用卡的交易方式是“密码加签名”,意味着您的信用卡是有密码保护的,如果只是信用卡单纯遗失,密码没有泄露,银行会认为您的信用卡是不会被盗刷的。当持卡交易时使用了密码,银行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也就是说,即使是盗刷产生的消费,只因为您设置了密码交易,持卡人就需要负有所有责任,所以银行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赔付持卡人的损失的。
“签名”交易 银行承担风险
网友发现被盗刷后,虽然在规定的失卡保障时间内进行了信用卡挂失,但根据银行规定,凭密交易是不支付赔付的,只能自己负担损失。
原来很多银行都是提供挂失前24小时或48小时失卡赔付,也就是说,您的信用卡在挂失前的一定时间内,在一定责任范围内仅凭签名的过卡消费,银行是会赔付给您的,为您将损失降到最低。但是,这样的赔付前提必须是“无密码交易”,也就是说,您的信用卡没有设置密码。任何凭密码进行的POS交易、网上交易以及体现都是不受保护的。
责任如何划分
如果信用卡被盗刷,当持卡交易时使用了密码,银行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等到持卡人发觉后追究责任,所以发生的任何损失银行概不负责,银行和商家都没有责任,损失只能由持卡人自己来承担。
信用卡凭“签名”交易由于从来不用输入密码,所以不存在密码泄露的情况。而在签名确认制下,如果发生假冒签名盗刷情况,商户、银行就负有主要责任,会赔偿持卡人的损失。
小编支招
之所以不使用单纯的“签名”确认方式,是因为持卡人担心在这种情况下使用信用卡,那信用卡取现、网上消费、电话消费,是否就不能实现。
实则不然,信用卡选择了“签名”来确认消费,并不代表信用卡就没有密码,只是在过卡消费中不使用密码。同时,这类信用卡也是可以设置密码的,在使用取现和电子支付时,都可以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