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和朋友“吃着火锅唱着歌”,市民李先生的好心情却被一条短信打断。卡未离身,短信却显示他刚刚刷卡透支了48900元。年末,银行信用卡被盗刷的现象频频出现。据了解,银发族、学生族、出差族由于其用卡特征,更易成为信用卡遭盗刷人群。银行业内人士提示,除了卡片、证件不离身外,个性化签名、不乱网购、卡片升级等八条注意事项能够进一步保障信用卡用卡安全。
8条注意事项保障信用安全
-注意设置安全密码,密码不宜过于简单。且要注意将身份证和卡片分开存放,避免发生信用卡和身份证同时遗失而被盗刷。
-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不要把信用卡交给他人刷卡,自己刷卡时保证身边没有可疑人物,注意保护好密码,以防泄露,自己的视线别离开用卡过程,以防卡被复制,密码被偷窥。
-可给信用卡设置消费金额短信提醒,可以在第一时间知晓卡内金额变化,如有异常马上致电银行。需要注意的是,在申办信用卡时必须正确预留本人的手机号码,如手机号码发生变动,也应及时致电银行客服热线进行更新。
-消费或取款时,要留意POS机或ATM机上有无可疑设备。
-持卡人在信用卡背面签名条处应该签一个比较有个性的名字,最好是难以模仿的一种签名。
-不要在没有信誉的小网站用信用卡进行购物,更不要随意在网络上泄露自己的信用卡账号和密码。
-如果手中的信用卡透支额度较高,生活中又不太必要,建议降低信用卡的透支额度,万一被盗刷可减少损失。
-尽量选择使用芯片信用卡,目前国内多家银行已经陆续推出符合PBOC2.0标准的芯片信用卡,相比现有磁条信用卡,芯片卡更安全,信息保密程度更高、不易复制。
卡不离身被盗刷5万元
和朋友吃着午饭,却无端背负了近5万元的银行债务。这是市民李先生最近在广州出差时的遭遇。与朋友吃饭畅谈的席间,李先生收到了一条信用卡刷卡消费提醒。短信显示,他正在广西北海市刷卡消费48900元。“当时卡就在我身上,立即就拨打了银行客服电话,结果真有这笔消费,当时我就蒙了。”李先生说,这张卡是他在本市滨海新区的一家银行开办的,用卡时间有几年了。其间,由于工作原因他经常在广东、广西等地消费。“电话挂失后,第二天就赶往事发地,第三天上午到当地公安局报案并找到了刷卡消费的商户。”这家小商户的店主表示,当天有人以做生意为由,从他的POS机上刷卡套现了近五万元。目前,这家银行也在积极与李先生配合侦破这一案件。
近年来,银行信用卡遭盗刷现象屡见不鲜。“并非银行卡丢失这么简单,更多情况是有人主动获得卡片信息进行盗刷。”业内人士透露,通过网络等手段盗取持卡人信息以及刷卡消费时录取信用卡信息,成为目前常见的犯罪手段。“从李先生描述的情况看,很可能是在异地刷卡消费时,被刷卡机上的附加设备记录了信用卡信息。犯罪分子盗取信息后制成伪卡进行了盗刷。”一位不愿具名的银行人士透露,目前一些不法分子会在POS机上做手脚,利用一种能记录信用卡信息的设备制作伪卡。此外,另一些不法分子则会购买一些网站的注册信息,用这些真实信息并伪造受害人身份证的方式直接制成“套名卡”。
银行卡密码不宜太简单
自己没有消费,却被通知要向银行偿还巨额的欠款,这种情况可能更易发生在三类人群中。虽然开办信用卡之时很少有人会想到自己的卡片会被盗刷,但银行业内人士提醒银发族、学生族以及出差族三类人群开卡后,一定注意卡片保护以及个人信息安全。“信用卡被盗刷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卡片被盗被抢后,被不法分子使用本卡消费或取款;另一种是不法分子非法获取卡片信息进行复制,使用复制卡消费或取款。”一家国有银行卡部相关人士介绍,出现第一种盗刷情况的人群主要是卡片密码过于简单,如666666、123456、生日等,或信用卡未设置密码,且背面未签名或签名容易被模仿。出现第二种盗刷情况的人群主要是在刷卡时未能做到“眼不离卡”,或曾在非正规网站进行购物支付并不注意个人信息保密。
“中老年人使用信用卡时更容易出现这种情况。我接到的挂失报案中,70%以上中老年人的密码过于简单,有些甚至直接写在卡身上。”本市一家国有银行信用卡中心业务人员介绍,而学生族开通的卡片额度虽低,但很可能手中持有多家银行的卡片,因此也有密码设置过于简单的可能。另据了解,多数学生接触网络更为频繁,在招聘网站和社交网站披露的个人信息过多,也容易使不法分子钻到空子。最后一种人群就是经常出差的业务人员。这类群体很可能会到不熟悉的外地商户处进行消费,容易被POS机上的附件设备记录信用卡信息
遭遇盗刷及时保存证据
如果市民的银行卡出现丢失、被盗刷现象,及时挂失和冻结账号十分重要。银行人士表示,持卡人应记住办卡行的电话银行号码,一旦发现信用卡丢失,应马上电话挂失;如发现被盗刷等情况,应立即拨打客服电话申请冻结信用卡和追款服务。同时,在第一时间保存证据,证明卡并未丢失,以及自己不在被盗刷地等,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对于遭遇盗刷后损失的承担,一家国有银行卡部相关人士表示,对于银行来说信用卡遗失、被盗或遭他人占有,持卡人对卡片挂失生效后发生的交易不承担责任(特殊情况除外)。而挂失生效前,信用卡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但发卡银行与持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部分银行根据前期合同规定,不承担持卡人被盗刷损失的情况,天津华凯律师事务所的杨柳律师表示,持卡人与发卡行之间存在信用卡合同关系和消费关系,应受《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约束。发卡行应具有保障持卡人财产安全的义务。消费者的信用卡被人复制或盗刷,至少银行从技术角度而言,未尽到保护持卡人财产安全的义务。犯罪技术“日新月异”,作为资信能力和财产安全最高象征的金融机构,银行必须相应地更新软硬件设备,以更好地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而不是依靠格式合同中的条款推卸责任。如果持卡人的信用卡被盗刷后,无法通过司法机关向犯罪分子追回,又不能与开卡行协商一致的,可对开卡行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