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容县浪水镇的高某某来到容县公安局浪水派出所领回了自己丢失的银行卡和2200元钱后,伸出大拇指对民警感谢不已。
原来,6月17日上午,高某某在农村信用社浪水分社的ATM机处办理业务后,因为粗心大意将存有6000多元的银行卡落在ATM机内就离开了。次日,高某某发现银行卡不见了,遂到浪水派出所反映情况,请求民警帮助查找。
民警迅速查阅农村信用社浪水分社的监控录像,发现是跟在高某某身后排队的一青年男子在ATM机处用高某某的银行卡取走卡内的2200元钱,并将银行卡从ATM机退出带走。于是,民警立即对该青年男子的身份进行核查,锁定了浪水镇某村的谢某某。
随后,民警上门做谢某某的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谢某某从卧室的衣柜里拿出高某某的银行卡和冒领的220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