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签名不符银行无视
日前,北京市消费者王小姐向反映,她在中国银行办理了国航知音信用卡,支付方式为密码加签名,2011年11月,她的信用卡在异地被人盗刷,她在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并请求银行止付相关费用,但银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交易的继续发展,反而不断向她催收本金及高额罚息,理由是凭密码消费的交易由持卡人自行承担责任。
消费者反映信用卡在异地被盗刷
2011年11月20日,王小姐接到一个电话,告知她的国航知音信用卡于当日消费了4.3万元。当时我吓了一跳,当天我并未进行过任何刷卡消费。王小姐回忆说。随后,王小姐的手机收到一条提示短信,短信内容与电话描述的情况一致。王小姐立即拨打中国银行信用卡客服中心的电话,向这笔交易提出异议,希望银行能够暂停或中止交易。
该中心工作人员答复称,交易已经完成无法逆转,只有等该笔交易入账后才能提请争议交易查询。王小姐从该中心查询到的消费记录显示,该笔交易的刷卡地点在广西南宁一家建材经营部。王小姐表示,自己当天人在北京,且从未去过南宁,卡也一直在钱包里未曾遗失,何来这一笔异地的高额消费呢?
王小姐向警方报案。警方让她提供签单记录、交易明细等书面文件,但银行方面均因交易未入账而无法即时提供。2011年12月6日,中国银行向王小姐发送了POS机签购单复印件,显示签字人为李智。对此,王小姐再次向银行提出止付请求,被告知客户办卡时选择密码加签名的刷卡方式,凭密码消费的交易一切风险由持卡人承担。
王小姐的信用卡由此被银行冻结,但欠款并未因此而停止催收。笔者获悉,截至目前,银行多次向王小姐催收本金及滞纳金、利息等罚息,现在催收金额已经增至4.8万元左右。
王小姐多次与中国银行交涉,并向有关部门投诉,但均无实质进展。
笔者调查银行推荐密码加签名支付
5月17日,就王小姐反映的问题,笔者联系中国银行银行卡部,该部门工作人员婉拒了采访要求。
如果持卡人选择的交易方式是密码加签名,签名人名字并非卡主姓名,这笔交易为什么无法终止,交易成功的金额应该由谁承担?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咨询了中国银行信用卡客服中心。
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笔者,按照《人民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规定,密码是银行与客户约定的交易形式,凡是凭密码进行交易,均视为客户本人所为。若为密码输入正确的交易,银行当时无权拒绝支付。这种情况下,银行只能建议客户先到公安机关报案,银行会协助公安机关取证调查。如果调查之后确认是伪卡交易,客户可持相关资料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如果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由于约定的是密码交易,银行将不承担相关的经济损失。
笔者登录中国银行官方网站,发现其发布的《安全用卡指南》推荐客户选择使用更放心的密码+签名。而中国银行信用卡申请人与中国银行签署的《中国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使用部分第六条规定:乙方(信用卡申请人)应妥善保管用于ATM及其他有关服务的个人密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乙方本人所为。
专家观点银行违约应承担责任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表示,银行这种做法明显违反了双方的约定,因为之前银行与客户约定的支付条件有两个:一个是密码,一个是签名,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完成支付。如果交易出现了异常,银行必须按照双方的约定,即密码和签名无误,才能完成支付。但在王小姐的纠纷中,银行在密码正确,签名不一致的情况下没有拒绝支付,属于违约行为。对客户的损失,银行应该承担责任。
同时,邱宝昌认为,中国银行《安全用卡指南》及《信用卡领用合约》中的有关规定,不太合理,如果银行推荐客户选择密码加签名的支付方式,同时又规定客户不妥善保管密码就要承担所有责任,那签名还有什么意义呢?
近日,王小姐打来电话告诉笔者,银行已经鉴定该笔交易为非本人交易,现在正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这让我看到了一丝希望,如果最后银行还是无法解决问题,我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