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工作便利,分工合作窃取就餐客人的银行卡信息及密码,并复制假银行卡,盗取被害人高达13万余元。近日,南山区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批准逮捕了这一诈骗团伙。
这伙犯罪嫌疑人大部分是深圳某餐饮店的员工,其中犯罪嫌疑人詹某是该餐饮店的部长。在工作中,詹某发现越来越多的客人使用银行卡结账,于是他便想出伙同该餐饮店的员工詹某、龚某、王某盗取客人银行卡相关信息,复制他人银行卡敛财的点子。
为了便于窃取就餐客人的银行卡信息,他们分工合作,并主动为客人埋单,在接触客人银行卡的过程中,乘客人不注意,利用事先准备好的测录器,盗取客人银行卡信息,在客人输入密码时有意偷看并记录该银行卡密码,得手后,将测录器交给另一个同伙负责复制假银行卡,再持复制卡到银行柜员机提取现金,并按照各自的分工以一定的比例分赃。
经调查,自2011年11月份至案发,该团伙共复制了8张假银行卡,盗取了被害人孙某等人共计13万余元,其中嫌疑人詹某分得赃款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