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资讯网给你带来更多的信用卡知识!你知道吗?买卖银行卡是违法行为。不法分子们利用售卖的银行卡,做着洗钱等违法犯罪的勾当。近日,遵义市余庆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涉案期间,5名被告人大肆收购银行卡,并将收购而来的信用卡转卖,并从中牟利。
法院审理认为,五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综合各项因素考量,最终对四人做出3年6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判决。
买卖信用卡害人又害己,会给我们的生活各种不利影响:
1、影响个人征信
买卖银行卡的违法行为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影响到个人的申卡申贷。
2、5年内限制使用
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网购,同时也不能使用微信等扫码付款、收发红包等功能。
3、不能开立银行卡
个人在惩戒期内不能在所有银行机构开立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开通微信收发红包和转账功能等。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法律链接:
我国刑法关于“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
(2)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数量较多的;
(3)收买、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致使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
(4)造成其他较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