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讲了下几个国外的信用卡政策,今天来看看国内的信用卡透支罚息做法。
根据银行机构2017年信用卡章程,国内银行对信用卡透支的计息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全额罚息
信用卡还款最后期限过后,若持卡人未能在约定还款日全额还款(即使部分还款),发卡行即对持卡人按总消费金额从记账开始日开始计息。全额罚息是我国信用卡业务发展初期、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完善的背景下,银行为控制风险、降低坏账率而普遍采用的一种罚息方式。目前采用全额罚息的银行机构有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
(二)分段差额计息
信用卡持卡人如在还款日未能全额偿还本期账单透支款项:银行将对记账日至还款日期间的透支金额全款计息;对还款日至到期还款日期间的未还清部分按照实际透支金额计息。2009年1月22日,工商银行发布调整信用卡章程的公告,在国内率先取消了全额罚息,实行分段计息。2017年4月,今日说法主播李晓东状告建设银行信用卡罚息,在李晓东案件中,全额计息和分段计息,透支利息分别为317.43元和0.5元,两种计息方式相差316.93元、前者是后者的634.86倍。
(三)容差计息
持卡人如未能在还款日前还清透支总额的,且透支总额超过发卡机构容许的数额,银行才对透支总额自记账日起计息。如若银行的容差额为10元,则欠款在10元以内,视同全额还款,不进行全额罚息,把10元以内未还部分滚入下期账单中。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等银行都实施了容差计息法。各行容差额度普遍为5元或10元。
(四)收取违约金
银行机构对消费者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之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还按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的一定比例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收取标准和最低收费限额以协议约定为准。
国内跟国外的信用卡政策还是有区别的,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