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元被盗取 储户负主责 小小密码大问题
央视《今日说法》报道:2009年9月1日,陈学碧银行卡上的4万元存款被人分16次支取,陈学碧找到所属银行交涉未果,随后将建设银行遵义分行告上法院,要求银行承担经济损失。日前,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储户陈学碧承担主要过错,银行承担40%责任,赔偿1.6万元。
奇怪的取款记录
账单显示,共有32笔记录与这次银行卡盗刷有关。第一笔记录发生在23:42,有人取走了陈学碧银行卡上的2500元;第二笔记录则是前一笔交易所产生的手续费25元从9月1日23:42到9月2日00:13,一共有16笔取现记录和16笔手续费记录。陈学碧卡上的钱被取走了4万元,产生手续费400元,看完账单,陈学碧心中升起一股疑团。
陈学碧:最惊讶的是,卡在我身上,怎么会钱在怀化遭取,我人在遵义。
孰是孰非 两方争论不休
4万元谁来赔?陈学碧将银行方面告上法庭,要求银行承担经济损失。
2010年1月,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第三人是利用自动取款系统的漏洞支取了原告陈学碧的存款,现被告方银行方面不能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判决被告建设银行遵义市分行应当支付给原告陈学碧人民币40400元。
被告银行方面不服一审判决,随即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储户陈学碧自述密码设置过于简单,曾将卡交给其妹妹并告知密码支取,可能造成密码泄露;其次,储户收到有人取款的短信后,没有及时报案挂失,使第三人有充足时间取款。据此,储户陈学碧有主要过失,对损失应该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判决银行承担40%的责任,赔偿1.616万元。
如何保护以防泄密
现在是一个信息化高度发达的社会,我们在享受着这个便利的同时,可能未来也会承担更多的风险,作为储户来讲,怎么保护好您自己口袋里的钱,这是一个需要人们去好好琢磨的问题。
接受央视《今日说法》记者采访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姚欢庆教授说:现在的高科技犯罪,绝大部分的情况下,密码恰恰不是储户泄露的,而是犯罪分子在自动取款机上设置摄像头、设置MP4的摄像,通过这种方式来窃取储户的资料,盗取钱财。而银行指出储户密码太简单理由有点牵强,各银行账户的密码设置均是6位数字,作为银行来讲拥有比储户更强大的这种安全保密的力量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