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要求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其中,《意见稿》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投保年龄上限,加快满足7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保险保障需求。适当放宽投保条件,对有既往症和慢性病的老年人群给予合理保障。同时,降低产品价格,简化投保、理赔流程,积极开发适应广大老年人群需要和支付能力的医疗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加强老年常见病的研究,加快开发老年人特定疾病保险。
业内人士表示,老年人群体相关保险一直是保险行业一块“难啃的骨头”,但这个群体是最需要保障的群体。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约有2.54亿,占总人口的18.1%。但大部分重疾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主要针对60岁以下人群,过了60岁,除一些防癌险以外,大多数老年人所面临的就是无保可选的境况。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近日发布的《关于保险行业积极开展老年群体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倡议书》也特别指出,推动老年群体保险产品创新,加大对老年保险消费者的保障和理赔力度。结合老年群体的风险特征和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研发老年群体专属保险产品,完善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优化老年群体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丰富老年群体养老保障方式,增加养老选择。探索开发针对老年群体的增值服务条款,扩大保障范围和提升理赔便利性。
市场方面,保险行业也积极探索开发适应老年群体风险特点的保险产品,如2013年,推出了我国首个面向老年群体的商业健康险产品——老年防癌险。据一些媒体公开报道显示,“十三五”期间,保险业协会51家会员公司先后共推出140余款老年专属保险产品,涉及健康、医疗、养老和意外伤害等多个风险保障领域。同时,保险行业积极探索推动养老(健康)服务机构责任保险的发展,以减轻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的后顾之忧,增强其服务能力。
然而,我国养老年金保险规模相对还很小。截至去年三季度末,养老年金保险保费规模仅551亿元,在人身保险原保费收入中仅占2.1%,较发达国家30%-50%的占比相去甚远。
业内人士建议,相关部门应积极引导行业参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加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创新发展,构建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金融服务体系。同时,除了要多推出专门适用于老年人的服务和产品外,还要有专门机构或者专业人员对老年投保人进行协助,进行产品和条款的介绍解释,提供技术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