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是犯罪的,利用朋友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并大额透支不还款,更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近日,铁东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四平市一家专业银行信用卡部工作人员的报案称,信用卡持卡人张某经其朋友李某同意,使用李某的身份证和工资证明办理了一张贷记卡,于2011年11月3日透支消费5万元,该贷记卡办理了24期分期付款业务。张某起初能正常还款,可是从2012年4月23日后,一直没有按月归还欠款,目前已积欠本金2万余元。其间银行工作人员曾多次催收,张某仍未及时归还。
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长付振军带领副大队长杨大韧、民警程岩对该案立案展开全面调查。2013年2月16日,办案民警在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经讯问,张某对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