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公布最新《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为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征信服务收费等明细,该目录清单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实施动态调整。
目录清单显示,针对银行卡刷卡交易发卡行服务费,借记卡不高于0.3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13元);贷记卡不高于0.45%;针对银行卡刷卡交易网络服务费,清算机构向发卡机构收取不高于0.032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3.25元);向收单机构收取不高于0.032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3.25元)。
这是2016年3月发布《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557号),并于当年9月6日开始施行的规定,业内也称“96费改”。
“96费改”之前,发卡机构、收单机构、清算机构三方之间的分润比例约为7:2:1,各方收益相对固定,“96费改”打破壁垒,利于收单市场发展。
移动支付网还注意到,相对于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以及征信相关服务收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属于“政府指导价”而非“政府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