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临沂消息 在骗取朋友信任后,一男子先后获取了16位朋友的身份证复印件,分别向四家银行申办了19张信用卡,并冒用上述信用卡透支消费近20万元人民币。记者昨日获悉,该男子以信用卡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万元。
42岁的郑波是山东巨野县人,案发前曾在临沂市教育局下属的作文教学研究室工作。后来该研究室被撤销,但郑波却私刻了一枚公章以负责人的身份继续经营行骗。
2007年夏天,郑波以能帮朋友刘某办理信用卡为由,骗取了刘某的身份证后,在某银行兰山支行申办了一张信用卡,并利用该卡透支人民币1.5万元。后来刘某发现自己被骗,于是向警方报了案。
去年8月,兰山区警方将郑波抓获,随后检察机关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据郑波供述,自2007年8月至2008年5月间,他先后获取了刘某、金某等16位朋友的身份证复印件,分别在多家银行申办19张信用卡,并先后19次冒用上述信用卡透支人民币近20万元,所透支款项均用于个人消费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