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是时下金融消费者最常使用的金融服务之一。央行数据显示,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末,我国信用卡授信总额达1.86万亿元,全国人均拥有信用卡0.17张,北京和上海人均拥有信用卡数量分别达到1.12张和1.05张。
使用信用卡消费有很多便利和优惠,但同时也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在11月28日举行的中国银行业公众教育日宣教活动中,银监会业务创新部相关负责人提醒金融消费者,在办理信用卡时一定要明确该卡6种收费的相关费率。这6中收费包括:利息、年费、滞纳金、超限费、分期付款手续费和挂失手续费。
信用卡当期非现金交易,自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含)为免息还款期。在免息还款期内还清当期全部透支金额无需支付利息。否则,自记账日起按全部透支金额日利率万分之五收取利息。使用信用卡时,持卡人需按年缴纳年费。不开通使用信用卡,不会收取年费。当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含)还款金额少于最低还款额时,按规定应向银行支付滞纳金。超过信用额度刷卡消费时,持卡人应向银行支付超限费。持卡人要求银行提供分期付款服务时,需向银行支付一定比例的分期付款手续费。信用卡正式挂失后,持卡人应向发卡银行支付挂失手续费。
每种信用卡的收费水平都不同,因此持卡人应通过银行网站、服务电话、申请书、信用卡章程等渠道仔细了解具体收费水平后,再决定是否申办该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