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身份证办张电话卡出售
就能赚到200元
用身份证再办张银行卡出售
就能赚到400元
遇到这种“好事”你心动吗?
千万别贪小便宜
当心摊上大事!!!
近日,在“断卡”行动开展过程中,麻江法院重拳出击,依法公开宣判一起被告人叶某甲、卢某某、叶某乙三人利用大学生办理银行卡进行非法贩卖的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刑罚。
2019 年 8 月底,公安机关在办理麻江县杨某被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过程中,发现被骗资金流入国内某大学学生杨某某、唐某、周某某等人的银行账户。 经查,2017 年9 月左右,被告人叶某甲找到被告人卢某某,让其找人用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电话卡和银行卡U盾。2018 年,被告人卢某某在某大学旁租赁一门面,以大学生创业为幌子,一边在网络、门面发布兼职广告,一边指使学生办理银行卡。期间,卢某某找到大学生蔡某某、李某某等人,以支付400元“提成”的方式让蔡某某、李某某等人介绍学生前往银行办理银行卡,再向办卡学生以每套600元的价格“租用”其银行卡“四件套”(便于在网银上操作转账的银行卡、U 盾、电话卡、身份证照片,俗称“四件套”),最后以每套银行卡1200 元-25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被告人叶某甲。
被告人叶某甲伙同叶某乙对银行卡进行“验卡”成功后,再以 1500元-3500 元等每套不同的价格卖给其上家 ,后这些银行卡被国外非法势力用于资金转账所用。时至被查获之日,叶某甲收购银行卡并为其上家提供255套银行卡 “四件套”;卢某某收购他人银行卡“四件套”共计 205套;叶某乙为叶某甲等人“验卡”近 300 套。
法院认为,三被告人以“租用”为幌子,非法收购银行卡出售给上家,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处叶某甲、卢某某、叶某乙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二万元;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二万元;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一万元的刑罚。
麻江法院温馨提示
非法“两卡”泛滥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广大群众要不断提高防范意识、提升辨别能力,谨防违法犯罪分子蛊惑蒙蔽,积极提供涉“两卡”犯罪线索,合力筑牢诚信根基,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全国“断卡”行动
你必须知道的“那些事”
“断卡”行动
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
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
危害十分严重!
全国部署开展 “断卡”行动,是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的重要举措。
“断卡”行动与你有关
“断卡”行动将会对未来的全国反诈工作带来深刻的影响,同时我们每个人也应该要意识到,这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话题。
“断卡”断的哪些卡
●手机卡:
包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
●银行卡:
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任何一宗电信网络诈骗,都离不开信息流(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对被害人进行洗脑)和资金流(通过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转账)两个要素,而信息流和资金流最重要的载体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
为什么实施“断卡”行动
“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还会用来进行网络贩毒、网络赌博,而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走账,难以追查和打击。每年因诈骗、网赌而上演的家庭悲剧不计其数,给我国社会治安和家庭幸福造成了严重威胁。
“断卡”行动打击对象
“两卡”违法犯罪团伙包括
开卡团伙
在各地运营商企业营业厅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人员。
带队团伙
在各类QQ群、微信群等发布收购手机卡、银行卡信息,与开卡团伙交易,支付费用后收取手机卡、银行卡,交给收卡团伙的人员。
收卡团伙
发布信息招募(同城)带队团伙,接收各带队团伙的手机卡及银行卡后,送交贩卡团伙的人员。
贩卡团伙
发布信息寻找收卡团伙,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的手机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