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费者反映,信用卡并未设密码,但在出差过程中却突然收到银行方面连续短信,显示自己的信用卡几分钟内被先后5次共消费5万元。随后,消费者魏女士前往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于当日向公安机关报案,领取报警回执。
对此,银行方面回应,因魏女士对信用卡保管不善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应由魏女士本人承担,且不排除魏女士委托他人取款的可能。但银行方面并未出具相关证据证明这一说法。银行称,从该卡的消费记录来看,是在江西注册的POS机上刷卡,但不排除该POS机被带到异地进行刷卡。
魏女士代理人认为,由于银行没有及时为魏女士消除上述不实交易记录,导致魏女士被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给魏女士的正常资金往来、交易、工作和生活等方面造成诸多不便和不利影响。
谁知在庭审质证阶段,银行方面出具相关账单,称5万元欠款已经还了,因此并不存在所谓滞纳金、利息及信用问题。魏女士一方顿时有些愕然。根据魏女士所述,她从没还过款,正是因为这样她才担心信用受影响,从而提起诉讼。
对此,有专业律师认为,在这类信用卡盗刷案件中,银行方面有义务出具相应刷卡人签名单据,以证明刷卡行为是否持卡人所为,否则银行方面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如通过诉讼确认盗刷属实,作为持卡人,已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则因盗刷而产生不良信用记录,错不在持卡人,不应由持卡人承担,持卡人有权要求银行方面对不良信用记录删除,或通过其他途径消除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