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己及家人透支信用卡后,找来他人帮忙还钱,承诺可立即套现归还并给予相应的手续费,可当他人帮忙将钱打进账户,就立即将信用卡挂失,让他人为自己的透支行为“埋单”。被告人朱某就是这样利用信用卡又衍生出行骗伎俩。昨日,记者获悉朱某因犯诈骗罪被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
2009年1月份,朱某将其已透支人民币30000元的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及其儿媳的一张已透支人民币3500元的中信银行信用卡,交给被害人陈某林,让陈某林在账单日前还款,承诺可再套取现金归还陈某林,并支付相当数额的手续费。在陈某林为上述两张信用卡还款后,朱某立即用手机拨打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及中信银行信用卡客服电话,将信用卡挂失,致使陈某林无法套取现金。事后朱某躲避起来,拒绝与陈某林联系。2009年9月份,朱某故伎重演,将其儿子、儿媳及自己的三张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共透支人民币78000元)交给另一被害人陈某,并将其中的两张信用卡(共透支51000元)挂失。2010年6月7日,朱某在从天津往广州的T253次列车上被石家庄铁路公安处石家庄车站派出所抓获,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据经办该案的法官介绍,目前社会上存在不少这类型的诈骗行为,提醒广大市民要谨防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