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信用卡时代后,信用卡透支屡见不鲜,一些持卡人认为刷卡后不还钱只是占便宜而非犯法,实际上,刷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已涉嫌信用卡诈骗。
李婷(化名)25岁,是霞浦县人,2009年,李婷身边的朋友经常拿信用卡刷卡消费,这种便捷又时尚的消费方式让她羡慕不已。当年4月,她便以某理发店造型师的名义,申请了一张额度为8000元的信用卡。此后几个月,无论K歌、吃饭还是买衣服,李婷都用这张卡付账。2010年上半年,李婷将这张卡的额度从8千元升到4万元。随后,虚荣心越来越膨胀的李婷,竟然透支4万元,分24期返还买了一辆几万元的汽车。于是月收入不到2000元的李婷每个月就要还贷近1700元,这让她感到很吃力。当年10月,实在无钱还信用卡的李婷将手机号一停,到浙江打工,以此逃避银行的催讨,直到11年4月28日,被警方抓获,她的卡上还欠下本金2.1万余元,利息、滞纳金1.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