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一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后,采用私自更换了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以躲避银行追讨。近日,该男子被南充顺庆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刑。
2011年8月,家住南充的王某向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从2011年12月26日起,他先后透支消费了42800元,银行多次地催收,使他不厌其烦。为逃避银行讨债,王某私自更换了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他天真的以为这样一来银行就找不着他,自己欠的帐就可以不了了之了。谁知,银行见无法追讨,于是向警方报案。警方遂即立案侦查,不费吹灰之力便将王某抓捕归案。王某见势不妙,于是全部归还了透支的本金及利息,但因其已触犯刑法,依旧被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透支信用卡,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刑罚处罚。由于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全部归还了透支的本金及利息,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10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