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女士身在厦门,信用卡却 飞到山东烟台消费21900元!
发现自己信用卡被盗刷后,游女士致电银行冻结该卡。但是,银行还是要求她偿还被盗刷的21900元。
一旦信用卡被盗刷,其风险责任该由用户承担吗?近日,游女士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承担责任。
卡在厦门 竟在山东消费
2009年11月13日,黑色星期五,厦门的游女士如同往常一样上着班。
您尾号5355的信用卡于11月13日10时22分消费人民币21000.00元。突然接到一条短信,游女士心中一惊,莫非是诈骗短信?疑虑中,另一条短信紧随而来,又被刷掉900元!游女士急忙致电银行信用卡客服热线,查询明细后得知该卡刚刚分两笔共消费21900元,而交易POS机竟属山东烟台!
信用卡明明就在身边,一定是被盗刷了!游女士立即要求银行将该卡冻结,并拨打110报警。一周后,银行方才通知游女士填写持卡人声明书,持声明书再次报案后,思明区公安分局即刻立案调查。
然而在还款日届满时,银行却寄发了当期对账单,要求游女士偿还被盗刷的21900元。发现被盗刷后,已马上通知银行冻结信用卡,银行为何没有止付交易款!游女士不服,多次投诉协商未果后,只得将银行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