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信息补办信用卡归自己使用,透支消费10万元不还。日前,卧龙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0元。 2013年,占某用自己的信息办理一张银行信用卡,并交给与其做生意的陈某短期使用。之后,占某与陈某生意上不再有联系,便收回信用卡放了起来。占某和银行联系后被告知,因为综合评分不够,信用卡不能继续使用,也不能补办,就将信用卡剪掉不再使用。
2016年4月,占某想办理个人信贷时,发现自己之前停用的信用卡在2015年8月18日被挂失补办,以后一直在消费,还欠款10万元。占某十分疑惑,立即将卡冻结并拨打了补卡时留下的电话,才发现补卡人原来是陈某。 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交代,他曾收到一条信息,点开网址后发现这张信用卡还能用,便登录银行网站并输入占某的身份证号和自己的手机号码,挂失补办了信用卡供自己消费使用,先后透支10万元。案发后,陈某的妻子已将钱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