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恶意透支入罪以来,法院等司法机关已经向多家银行和其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要求严格审查办卡人资质,但是恶意透支引发的信用卡诈骗案件仍在高速增长。近日,张某信用卡金卡透支数万元被判刑。
据了解,张某是无业游民,全家人靠低保生活,但他竟拥有一张透支额度为1.9万元的交通银行信用卡。他萌生恶念,先后取现、套现18500元,最终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余元。
按照信用卡办理的相关规定,办理信用卡必须有相应的财力证明文件,交通银行则要求办卡人必须有相应的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换言之,没有工作和收入的人不能办理信用卡。
而张某交代,在申请表上,张某谎称是某建筑工程公司的项目经理,月收入1.5万元,年收入近20万元,学历也由高中变成了研究生。案发后,工商部门查询,申请表上的某建筑工程公司根本就不存在。
信用卡金卡开通后,张某在短短十几天内先后取现9500元、通过POS机消费9000元。期间为了延长还款期限,张某还通过路边的信用卡套现广告找到一家商贸中心多次进行还款和消费操作。银行在多次催收无果后报案,截至张某被抓获时,其透支本金达18765.83元,利息为265.83元。
据检察院表示,造成张某信用卡金卡透支数万元犯罪的原因既有其主观上的贪利和好逸恶劳,也有银行在信用卡管理上的疏漏也是重要方面。
信用卡ABC评论:信用卡金卡透支行为既是一种恶意透支,也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时,切莫因为可透支使用而利欲熏心疯狂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