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晋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持有效的信用卡进行签账消费,即可积累积分(晋商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累积的积分可用于兑换积分礼品、礼券、航空里程、相关服务及进行积分捐赠和积分消费等。
晋商银行信用卡积分有效期
积分自采集之日起,有效期最长为5年,逾期没有兑换的积分作清零处理。
晋商银行信用卡积分累积规则
1、凡持卡人持有效的晋商银行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及分期付款,单笔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1积分,不足1元部分四舍五入。
2、使用晋商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交易金额所产生的积分在交易入账日的次日生效。持卡人生日当月持卡消费双倍积分。
3、主卡及附属卡的消费均累计积分,附属卡积分归并到主卡名下。
4、因消费退货或争议等原因而造成原交易金额减少的,晋商银行相应调减对应积分。
5、持下列交易不累计积分:溢缴款领回、转账、预授权、退货、有争议交易、网上支付、信用卡年费、循环信用利息、预借现金的手续费及利息、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违约金、利息)及《晋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其它各项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