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过放高利贷的,没听过透支信用卡放高利贷的,而且连利息都不还。最近,东莞一男子恶意透支18万元信用卡放贷,欠下10万元利息,被银行起诉至法院,被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称,东莞市清溪镇男子曾某在东莞各大银行办理信用卡,再伙同他人恶意透支取现骗取银行现金18万余元用于发放高利贷,利息总额高达10万余元。
从2005年5月开始,曾某与刘某(另案处理)两人用曾的身份证到东莞市各大商业银行办理信用卡,然后再将信用卡交给刘某,刘某再到银行透支取现,用于发放高利贷。截至2007年10月,曾某已恶意透支本金总额184866.02元,利息总额达106250.01元。2008年12月3日,公安机关接到银行的报案,于2011年3月将曾某抓获归案。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