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商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业务介绍
账单分期付款业务是指浙商银行根据持卡人的申请,对其已出账单中消费金额的未还部分提供分期偿还服务的业务。
1、申请金额:信用卡单笔消费满200元人民币,即可申请;
2、申请时间:账单分期应在账单日次日至最后还款日前3日之间申请;
3、分期期数:提供3期、6期、9期、12期和24期自由选择(每月为一期);
4、申请方式:消费后收到浙商银行分期付款的短信提示信息,编辑“FQZD+卡号后四位+分期期数+消费金额”发送至号码“1069000795527”即可完成申请;
5、分期手续费及费率:每期手续费为分期付款本金的0.6%。
账单分期付款业务基准手续费率标准请参照下表:
二、浙商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申请条件
1、账单分期在一个账单周期内只能申请一次。
2、账单分期申请金额为上期账单金额中消费未还部分,可以申请部分金额或全部金额进行分期。
3、账单分期申请下限设为200元,上限为持卡人账户永久额度。
4、账单分期应在账单日次日至最后还款日前3日之间申请。
5、账单分期必须由主卡申请人申请,申请分期的信用卡账户必须满足卡片及账户状态正常且6个月内无2次以上逾期记录。
6、持卡人可在申请当天通过电话银行申请办理撤销业务,对已日终处理通过的账单分期不允许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