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信用卡如何积分?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积分计划是邮政储蓄银行为回馈广大信用卡持卡人而推出的奖励活动。持卡人刷卡消费可累计积分,积分可用于兑换各类礼品。
邮政信用卡积分计划使用范围
1、本积分计划适用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金卡及普卡(含主卡及附属卡,简称“信用卡”)。
2、凡持有有效邮储银行信用卡的持卡人可参加礼品兑换。
3、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该持卡人丧失兑换积分的资格:
(1)持卡人信用卡被止付、停用、账户冻结、自行注销。
(2)账户逾期。
(3)到期不续卡。
(4)违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以下简称“《领用合约》”)及其它相关规定。
邮政信用卡积分计算规则
1、积分在信用卡主卡有效期内有效,积分保留于主卡账户内直至销户。
2、凡持卡人持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及商户分期,单笔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1积分不足1元部分四舍五入。累积的积分可用于兑换积分礼品、礼券或相关增值服务。
3、使用邮储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交易金额所产生的积分在交易入账日的次日生效。
4、金卡主卡持卡人生日当天,主卡及附属卡消费积分翻倍。
5、主卡及附属卡的消费均累计积分,附属卡积分归并到主卡账户内。
6、因消费退货或争议等原因而造成原交易金额减少的,邮储银行相应调减对应积分。
7、下列消费不累计积分:房地产类、汽车销售类、批发类、学校类、代扣代缴类、烟草结算款、保险类、医院卫生类、物流仓储类、公共事业类消费,具体的不计积分消费的商户类别详见附件。
8、下列交易不累计积分:预借现金、还款、溢缴款领回、转账、预授权、手工调账、退货、有争议交易、网上支付、信用卡年费、循环信用利息、预借现金的手续费及利息、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违约金、利息)及《领用合约》约定的其它各项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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